电动葫芦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

来源:冠航机械 日期:2016-09-09 08:48 人气:130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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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吊运指挥必须为18周岁以上(含18周岁),视力(包括矫正视力)在0.8以上,无色盲症,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,身体健康者。

2、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,考核合格、并发给安全操作证后,方可从事指挥。

3、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 5082-85标准,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。

4、指挥人员应熟知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|(GB 6067-85)和《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》(LD 48-93)。

5、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,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。

6、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机操作人员的正确选择。

7、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的正确选择。

8、指挥人员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。

9、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。

10、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者负载下降信号指挥时,应有保护在降落地点的人身、设备安全措施。

11、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,用微动信号指挥,待负载离开地面100~200mm时,停止起升,进行试吊,确认安全可靠后,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上升。

12、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,应该先经过试吊,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,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。

13、在高处指挥时,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。

14、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:

1)应保证与起重机操作人员之间的视线清楚;

2)在所指定的区域内,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;

3)指挥人员应该与被吊物体保持安全距离;

4)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和负载时,站到能看见操作人员的一侧,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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